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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期间居民室内6时至21时温度达18℃
2008-02-03 18:25: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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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电 ( 记者 邵奇 ) 在2008年2月3日——4月20日供热期间,居民居室内6时至21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节日和双休日还要依据天气适当调高1℃-2℃。这是记者在哈尔滨锅炉供暖公司召开的节前保供热大会上了解到的。

  在“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从保供热、保安全、保稳定、提高优质服务,节能减排等4个环节入手,确保供热工作顺利完成。每个锅炉房和换热站、每片小区直至每个用户都要有人包、有人管;要加大分公司供热的管理力度,建全企业服务标准考评、住宅室温监测和供热质量责任奖罚制度,严肃查处违章供热行为;对拖欠热费的单位和用户,要加大追缴力度;对于无力支付热费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定补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要积极做好供热保障范畴。同时,公司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专人接访报修电话:84854710、84854711。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