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无告知无交接经营权被终止 这三家供热企业挺郁闷
2008-01-31 10:21:2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述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31日电 在伊春市翠峦区有三家个体经营的供热企业,去年10月这里实行集中供热,3家个体供热站必须终止生产。个体供热站业主说,城镇集中供热,实现节能减排,是大势所趋,他们懂得这个道理。但是当地政府不预先告知,不与之签订供热服务交接协议,就单方面终止他们的供热服务经营权,他们难以接受。供热站业主要求政府给予补偿,然而在补偿多少问题上双方又产生分歧。区政府委托伊春市价格认证中心做的评估报告出来后,3个供热站业主认为估价过低,而区政府认为估价过高。目前双方正在等待新的评估报告。

  没打招呼切断供热管线

  伊春市翠峦区顺达供热站业主石秀琴说,去年9月的一天,一个施工队来到他们门前开工挖沟寻找顺达供热站的供热主管道,将供热主管道并入集中供热公司经营。在这之前她没有接到政府部门的告知。与顺达供热站面临同样问题的,还有佳兴和荣华楼个体供热站。

  石秀琴说,她获知翠峦区将实现集中供热的信息,是看了《林城晚报》一则消息。为确认此事在当年是否能够实施,以便决定是否对锅炉进行检修,她和其他两个供热站业主立即找区政府主管领导询问此事。该领导的答复是“没有定下来”。关于检修,他的答复是:愿意修就修,费用问题以后再说。为了承担1.5万平方米内几栋居民楼的供热责任,她花费3万余元检修了设备,然而当地政府却在供暖期前终止了她的经营权。

  补偿多少成争执焦点

  伊春市翠峦区这三家供热站的产权,是几年前分别从当地政府那里买来的。石秀琴经营的顺达供热站原由国有公司经营,由于经营不善,煤和供热设备丢失、损耗严重,开支过大;供热温度不达标,住冷屋子的群众屡屡上访。当地政府不堪其扰,以低廉价格将供热站的厂房、锅炉等设备出售给石秀琴。石秀琴接手后,供热物资、设备得到很好维护,用户满意度大幅提高。为了合法、规范经营,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外,石秀琴还先后申办了税务登记证、供热企业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收费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个供热站业主说,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他们向翠峦区政府要求补偿。

  去年10月底,区政府委托伊春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三家供热站的锅炉和稳压罐等主要供热设备进行价值认证评估。厂房和其他供热辅助设备被排除在评估范围外。去年12月份,双方收到评估报告。对于评估结果,委托方区政府和供热站业主均不认可。

  “失业”业主的权益如何维护

  记者翻看《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其第四条“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限期取消分散锅炉供热”,遗憾的是,该条例并没有关于在取消分散锅炉供热的过程中,如何保护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经营的供热单位合法权益的规定。

  让业主们想不通的是,政府实行集中供热时应该做到提前告知,并签订交接协议,“连个招呼也懒得打”就切断供热站的供热管网,让他们接受不了。在补偿方面,他们要求平等协商。一名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行政权力如没有约束,很容易表现为“行政专横”。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城镇供热协会。该协会一名工作人员说,把分散锅炉并入集中供热,这事很正常。她说,一般来讲,当地政府应与被兼并的供热小企业“协商解决”兼并事宜。在兼并程序方面没有法律规定,完全是当地的政府行为。记者问,作为行业组织的供热协会能为供热企业提供什么帮助?能为化解政府与企业双方矛盾做些什么?这位工作人员说,就这件事,协会不了解具体情况。他们很体谅当地政府,说“当地政府对翠峦区三家供热小企业那样做,肯定有它的道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