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4日电 经市政府批准,3日,哈尔滨市物价局发布《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哈尔滨市部分批发和零售企业所经营的部分商品和服务实行调价备案措施,并公布了实施调价备案的范围及首批企业名单。备案范围涉及米、面、油等6大类商品,首批备案企业有哈达果菜批发市场、沃尔玛超市、中央商城超市等零售及批发企业。(见右表)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调价备案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重要精神。此前,黑龙江省已出台具体的干预措施并公布了提价申报的10家企业名单。此次哈尔滨市实施调价备案的程序和时限为:需履行调价备案程序的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价格时,一次性调高价格4%以上的,或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或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必须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备案报告由专人报送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经营者调价备案后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或调价幅度过高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并责令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对经营者调价无异议。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调价备案措施关系到哈尔滨市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其主要目的在于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希望各相关企业认真履行调价备案措施。
实施调价备案的范围
1.大米、面粉、挂面、方便面;
2.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调和油);
3.猪肉及其制品;
4.鸡蛋;
5.牛奶;
6.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
第一批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
1.批发企业
哈尔滨市香坊粮库金谷粮食批发市场、哈尔滨哈达果菜批发市场。
2.零售企业
市区(不含阿城、呼兰):新一百超市、远大好百客超市、沃尔玛超市、家乐福超市、通乡商场、中央商城超市、好又多超市
阿城区:庆客隆超市、满客隆超市
呼兰区:家幸超市
双城市:龙昇购物中心、永富副食品超市
五常市:华联超市阳光店、满客隆超市
宾县:百姓超市、宾县五金百货大楼超市
尚志市:诺威超市、佳思特平价超市、新合作延边国贸超市、隆丰集贸大厦
延寿县:全家福超市、延寿集贸市场、益民商行、北方商店、站前商店
方正县:金盛元超市
巴彦县:小而全超市、隆源超市
木兰县:小而全超市、福源超市
通河县:通河县长发超市
依兰县:上海华联超市依兰分公司、瑞立超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