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4日电 社区矫正就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的适用范围包括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2002年10月,香港明星谢霆锋的妨碍司法公正案震动了整个娱乐圈,案件最终以判处240小时的社区义工服务令结束。免去了坐监服刑而由义工服务代之,让很多人首次了解到了一种新刑罚-——“社区矫正”的存在。
2007年4月26日,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被喻为“阳光工程”的社区矫正正式在黑龙江省启动。
2008年2月,黑龙江省启动即将一年之际,记者走近社区矫正。
人性化管理一切为了矫正对象
考虑到矫正对象的隐私,矫正工作从来不组织大型的公益劳动,尽量不让矫正者的身份曝光。在司法所的公示板上,矫正对象的名字全部由编号代替。
“自从司法所里的领导到学校了解了我的情况以后,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我的帮助更多了。我会把你们的话深深地记在心中。做人要有目标,我就快要毕业了,以后的人生出路更加重要。我要用所学到的去孝敬母亲,用自己的力量感谢社会对我的信任。更加积极的参加各项活动,尊老爱幼……”这是社区矫正对象晓峰(化名)思想汇报里的一段话。像这样的思想汇报,他每个月都要交上一篇。
2005年,17岁的晓峰为了所谓的“江湖义气”,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一起抢劫。晓峰对记者说,当时自己只想着朋友要帮忙,自己就应该去帮,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犯罪。在看守所关押了半年后,晓峰被法院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每个月要去派出所报到一次。晓峰说,那段时间自己真的很压抑,每次去派出所都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2007年,晓峰被香坊区安乐司法所接收,正式的开始了他的社区矫正。因为在江北的学校上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将他的每周社区公益劳动改为了在学校里打扫卫生。考虑到他上学比较远又有学业在身,将面对面的谈心改成了电话谈心,并与他学校的老师沟通,给予他更多的关怀。
安乐司法所的金所长对记者说,第一次在卷宗里看到晓峰的照片时,就被这张稚嫩的脸震撼了。其实,晓峰的本质并不坏,只是一时走错了路。现在,在学校晓峰和普通学生没什么不同,几乎没有什么人知道他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晓峰说,社区矫正的人性化,让他不再一直背着自卑的包袱了。以前每月去派出所汇报,不管有没有课,只要到了时间就必须去。旁人看到了都会窃窃私语地说,这孩子又怎么了,又犯什么事了。现在,学校忙就在电话中汇报。如果有时间,就去司法所,每次去都像普通聊天一样轻松。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晓峰对所长的称呼是“金姨”,而不是“金所长”。记者问晓峰为什么会这么称呼呢,晓峰说,因为她对我好对我亲。
张戈告诉记者,考虑到矫正对象的隐私,他们从来不组织大型的公益劳动,尽量不让矫正者的身份曝光。在司法所的公示板上,矫正对象的名字全部由编号代替。一些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身体不好,他们就将每月12小时的公益劳动量减少,社区志愿者甚至去帮他们劳动。一些矫正对象没有什么文化,写不出思想汇报,就改用说的。只要他们是真心改造,形式并不是唯一标准,而坚定他们重返社会的信心才是真正目的。张处长还给记者讲了一个例子。黑龙江省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没有工作。他的叔叔在山东做生意,所以很希望他去帮忙。但是社区矫正规定,矫正对象是不能离开矫正所在地的,如果离开要提前申请,时间也要有一定的限制。但是,考虑到这个人的前途,经过他亲人的担保以及与山东有关部门的沟通,司法所决定让他去山东试工作半年,以后再根据他的表现情况决定。
除了人性化的管理,办低保、找工作、过节去探望、平时多谈心,矫正对象时刻感受着来自社会的关怀。张力(化名)是哈市某公交车队的司机。几年前因为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刑罚给张力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2007年,随着张力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矫正工作者常常去他家和他谈心,给他讲道理,帮他恢复以往的信心。同时,了解到张力有水暖安装的特长后,经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司法所在东北林业大学帮他找到了一份水暖维修的工作。现在,张力对自己的未来不再迷茫,生活也有了奔头。
2007年之前,黑龙江省被判处缓刑、假释、管制的人已经习惯了每月只需去派出所汇报一次即可的生活,社区矫正实施后,这些人突然之间被管了起来,需要一周一次汇报,需要做公益劳动,他们能否适应呢?在哈市只有香坊区一个社区矫正试点,这就意味着除香坊区之外的监外服刑者,依旧过着每月去派出所汇报一次即可的生活,那么香坊区的社区矫正对象会接受他们的“与众不同”吗?对于这个问题,香坊区司法局夏金松局长告诉记者,区里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十分愿意接受矫正的。看似他们比没有接受矫正的人多了人管,又要做公益劳动。但是我们的“管”,其实是更多的给予关心。公益劳动也是很轻松的劳动,无论是时间还是强度都是很低的。而且,社区矫正还有一个独特的优势,就是可以减刑。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每次的思想汇报、平时有没有做好人好事等这些都算在他们平时的考评中。最后,根据得分的情况,可以适量减刑,而这一点是其他监外服刑人员所没有的。
社区矫正高墙外的“自由”刑期
社区矫正,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用“矫正”替换了“刑罚”。现实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二进宫”或“三进宫”者所为。无疑,社区矫正将是缓解监狱压力的重要途径,更有效的避免了“交叉感染”。社区矫正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整个刑罚制度由监禁刑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趋势。
在香坊区司法局里,记者见到了前来作思想汇报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林(化名)。今年55岁的王林看上去有些显老,但精神却格外好。提起社区矫正,他似乎有讲不完的话要和记者说。2001年的一天,正要打车的王林因为一些小事与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由于一时的意气,王林将对方的头部打坏,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进入监狱后王林十分后悔,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冲动竟酿成了大祸,监狱的生活让他一下子老了很多。
2005年,王林因为患有高血压、腔隙性脑梗塞等疾病,被监狱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每年监狱的工作人员会去看他两次。离家5年,“外面”的变化让老王感到无所适从。王林早已离异,惟一的女儿结婚后也嫁到了农村,房子为了治病已经卖掉,自己又没有工作,每个月只能依靠亲友接济勉强过日子。生活的贫困让他情绪低落,病情时好时坏,对生存也失去了信心。王林对记者说,回家以后,觉得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希望可言了。女儿已经成家,也没什么牵挂了,为什么还要成为别人的负担呢。那个时候,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自杀。
2007年,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在黑龙江省启动。哈市香坊区成为了黑龙江省的试点之一。王林作为哈市香坊区新香坊司法所接收的第一批矫正对象,被纳入管理。通过家访,工作人员了解到了王林的情况。司法所立即与王林的保外就医单位省医院取得联系,了解他的疾病状况。考虑到他行动不便,还破例将每月的见面汇报地点改在了他的家里,并经常派人去和他聊天。同时还帮助他向民政部门递交了低保申请,使他成为哈市第一个获得低保救助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志愿者还主动承担起每个月代他去银行领取低保金的任务。王林对记者说,像他这样的人最希望的不只是重返社会,而是返回后能真正融入社会。王林说,是社区矫正让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2003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六个省(市)成为了我国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2005年,根据《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黑龙江省被确定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2007年4月26日社区矫正在黑龙江省正式启动。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社区矫正这个词还是很陌生的。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的刑罚观念也在不断演进,在刑罚中越来越强调教育观念、改造观念。在今天,我们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他们,更是为了教育改造他们,让他们通过刑罚执行活动,转变成守法公民,不致再次危害社会。在一定意义上社区矫正就是用“矫正”替换了“刑罚”,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整个刑罚制度由监禁刑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趋势。
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张戈告诉记者,目前监狱拥挤问题十分严重,关押改造一个罪犯的年费用已达到1万多元。在行刑效果上,罪犯被监禁在监狱中,与社会分离开来,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很容易受到一起服刑的其他犯罪人的负面影响。一些罪犯进入监狱后,其职业、家庭关系等受到监禁的困扰,因此很容易产生仇视社会的心态,出狱后又再次犯罪。现实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二进宫”或“三进宫”者所为。无疑,社区矫正将是缓解监狱压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更有效的避免了“交叉感染”。
据张处长介绍,截止目前,黑龙江省共接收矫正对象257人,已解除13人。现有矫正对象244人,其中缓刑216人,假释6人,剥权12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中国试验”在探索中前行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对于一种全新的刑罚方式,社区矫正还面临着太多的问题。矫正是否走过场、矫正注重的是时间还是效果、矫正工作者是否够专业、矫正对象是否愿意接受劳动等问题,都让这项被喻为“中国试验”的社区矫正在探索中一步步前行。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各国都在不断进行刑罚制度的创新,尝试用最有益的方式处理犯罪和犯罪人,社区矫正就是这样一种刑罚方式的探索和实践。目前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社区矫正已经比较成熟。这些国家已建立了以社会服刑为塔基的金字塔型的服刑结构,监狱服刑位于金字塔的最上面。2003年我国试点省份开始探索,社区矫正的“中国试验”正式启动。矫正工作开展后,一些问题也随之被提出。
矫正过程中,矫正对象的服刑完全在社区内执行,无论是公益劳动还是思想汇报,矫正对象的改造过程完全掌握在矫正工作者的手中。很多人提出,被判社区矫正的罪犯在自己生活、工作的社区里服刑,虽然需要接受汇报思想、外出申请、公益劳动、心理治疗等监管,但毕竟已经不是监禁,拥有很大的自由度,那么在矫正过程中是否会出现“走过场”的情况?如果矫正期结束,但矫正对象并没有被矫正好,那么,是否要继续矫正?社区矫正注重的是效果还是时间?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的陆晓光副处长告诉记者,黑龙江省已经出台了《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纪律》,这一项规章制度对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性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工作者违纪违法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在管理上,矫正对象由专人管理,他们每个月的表现将会在分数上体现,每周听声、每月见人也是对谨防“走过场”的一种控制。陆晓光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他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探索更好的经验。关于服刑期到了,但服刑人员还没有矫正好。陆晓光说,目前的矫正对象97%以上都是十分配合矫正的,显现的效果也很好。少数不服管的矫正对象,我们会加大力度,和公安机关一起做工作。另外释放、解教人员还有三年的安置帮教期,这也是对矫正对象教育、监管的继续。
社区矫正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由于它工作性质和对象的特殊性,因而需要采用特殊的工作方法。目前,黑龙江省的社区矫正工作者是由派驻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服务人员和志愿者构成的。在社区矫正启动前黑龙江省对矫正工作者进行了统一的培训并颁发了“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证书”。但是,目前一线矫正工作人员是专业的矫正人员(如心理医生、教育工作者等)的还很少,矫正工作者大多是经过培训后,从一般的社区司法工作者“蜕变”而来的。其次,矫正工作要求有一支稳定的合格的志愿者队伍,但目前既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司法“义工”却十分稀少。哈市香坊区司法局虽然聘请了一些从政法系统退休来的老同志担任志愿者,但这些人既要负责社区矫正还要负责人民调解等其他工作,往往身兼数职。再次,社区矫正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是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因为矫正对象往往受家庭和社会的歧视,对社会产生仇视、报复、破罐破摔等病态心理,容易存在情感与交往上的障碍,对自己重新做人失去信心,因而亟须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建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而当前真正能够称为心理专家参与社区矫正的还少之甚少。另外,目前黑龙江省的很多街道司法所基层建设还很薄弱,人员明显不足。人员的不足和矫正对象的逐渐增多,已成为矫正工作的一大难题。
矫正对象不配合是矫正工作中的另一大障碍。陆晓光告诉记者,在五类接受社区矫正的对象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是最不容易管理的。这一部分人实体刑在监狱内已经执行完,他们和正常公民不同的就是政治权利。因此很多人觉得自己不参加政治活动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去参加矫正呢?很多人不愿意配合。对于这一情况黑龙江省还在进一步的摸索中。陆晓光说,黑龙江省已经借鉴社区矫正开展的比较早也比较好的江苏省的经验,对这一类人在外出打工等方面采取一些放宽的政策。从哈尔滨市司法局派到新香坊办事处司法所的民警小齐告诉记者,从事矫正工作以来,曾遇到过很多矫正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一些人完全没有服刑意识,既不定期汇报也不愿意参加劳动,甚至不愿意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但是,由于社区矫正至今没有立法,很多时候他们也陷入了“无法可依”的窘境,也只能靠多做思想工作,多谈心来约束这些人了。
链接
英国
英国刑罚体系由监禁和非监禁两大部分组成,后者包括无条件释放、罚金、缓刑和社区劳动。根据1973年《刑事法庭权利法》规定,社区劳动的时间为40小时以上,240小时以下。判处这种刑罚的条件是罪犯同意,法庭根据缓刑官的报告认为罪犯可以使用这种刑罚,而且某种劳动为社区所需要。主要适用于犯有较轻罪行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劳动的内容通常是公益性的,而不是生产性的。如果罪犯不完成制定的劳动任务,法庭可以撤销原判刑罚,然后对其重新判刑。制定的劳动时间,通常须在一定期间完成,一般为一年。
法国
法国刑法中规定了作为矫正监禁的代用刑的“公益劳动”,创制于1983年,它要求被告人只有在犯罪前未曾受到过4个月以上的监禁处罚才能使用此刑,但被告人有权在此刑和监禁刑之间进行选择。如果被告人同意适用此刑,法官须为其确定劳动时数(40至240小时)、执行期限(18个月内)和劳动方式。近些年法国更加注重“刑罚个别化”和罪犯的回归社会。
意大利
深受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两种理论或观念影响的意大利刑罚体系采纳的是所谓“双轨制”,即把刑罚和保安处分结合在一起,同时注重刑罚的再教育功能,其刑罚体系主要包括主刑、附加刑和替代刑——包括半日监禁,自由限制和财产刑等,其保安处分也包括监禁刑和非监禁刑。
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资料显示,仅缓刑和假释二项,2002年,加拿大使用的比例最高,达到79.76%;澳大利亚达到77.48%;新西兰为76.15%;法国为72.63%;美国为70.25%;韩国、俄罗斯较低,但也分别达到了45.9%和44.48%。这些数字说明,世界不少国家处于社区矫正中的罪犯人数已经超过和接近监禁人数,这与我国监禁人数占绝大多数的状况形成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