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6日电 记者25日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今年3月1日,哈尔滨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正式启动,届时近3000所小学校的近50万名小学生将开始感受全新的评价方式。至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全面铺开,高中阶段学生素质评价也将与新课程改革同步实施。据悉,此举将彻底打破传统“唯分数论”的评价机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身心的全面发展。
17个要素汇成评价结果
昨天刚刚出台的《哈尔滨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探索、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5个维度,共有17个要素、51个关键表现,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等几方面汇成最终的评价结果。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与升学挂钩。
据介绍,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有以下“特色”:一是根据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确定了符合小学生实际的关注点,如“爱护小动物,爱护花草树木”;二是在评价主体上增加了家长评价,旨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教育评价体系;三是在评价方式上,没有使用电脑软件辅助评价,而是采取面对面的小组评价等方式,让学生能够坦诚地评价他人,也能正确地接受别人的评价,强化评价的诚信教育功能;四是更加重视学生自评,增加了自评结果在最终评价结果中的权重;五是评价结果各等级不设定比例,更真实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建立评价结果电子档案
据了解,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即时评价、学年评价。即时评价一般随着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价结果记入成长档案袋;学年评价一般在学年末进行,每学年评价一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其中,等级评价只对学生综合素质的5个维度进行评价,不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每学年从5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综合性评语则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结果评出后,各维度评价为A级的学生名单要在班级公示一周,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或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各学校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电子档案。
初中生评价体系将修订
作为哈尔滨市中考招生历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去年,哈尔滨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已作为高中招生的一个重要依据,即作为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前置条件。据透露,明年,哈尔滨市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为今后将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与中考“挂钩”做好充分准备。
另据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哈尔滨市各中小学校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将全面启动学生学业评价,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阶段的客观评价,使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孩子日常的学习情况,教师加强平时的教学管理,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激励与督促作用。据悉,学业评价报告单将作为学生小学毕业,升入民办公助初中(含民办初中)的重要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