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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消防部队22时至次日6时出警将尽量不鸣警笛
2008-03-04 17:50:3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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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4日讯 (记者 印蕾 ) 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就加强文明执勤工作做出部署,提出执勤工作要求。针对合理使用警报,执勤要求规定,出警途中,尤其是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要视情调节警笛音量;凡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出警的,尽量不使用警笛;到达加水点加水时和归队途中,要关闭警笛。

  据介绍,其他执勤工作要求包括:

  礼貌接待群众报警。接听群众报警求助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按照接警程序规定询问情况。

  文明安全行车。出警途中,非特殊情况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归队途中,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注重举止言谈。执勤期间,尤其是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仪表整洁,言语文明,举止干练有素。

  正确运用技术手段。合理选择破拆部位,严禁盲目破拆,科学射水,严禁造成不必要的水渍损失。

  严格火场纪律。借用群众的器材工具等物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合理使用水源。消防车在上水鹤等水源设施加水时,要控制好加水速度,加水结束后要关紧上水鹤和消火栓阀门,防止大面积跑水,尤其是冬季造成路面结冰。

  礼貌对待联合作战的同志。多种力量协同作战时,要礼貌待人,搞好协同配合。

  科学解答群众疑惑问题。出警过程中,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人民群众对灭火救援行动有争议时,由在场最高领导指定专人解答,或者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消防队伍正结合执勤战备学习上述执勤工作要求,并狠抓落实和养成;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