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5日讯 大庆市一科技公司研制出地埋垃圾箱,并申请了两项专利,不想在沈阳市发现非常近似的垃圾箱。该公司一纸诉状将沈阳一家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阳公司侵权。
张国志是大庆绿岛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理,他组织科技人员攻关,发明出地下环保清洁柜(又称地埋垃圾箱),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两项专利。随后,这种清洁、便利的新式垃圾箱投入市场。2007年10月,大庆绿岛科技有限公司的营销人员在沈阳市发现一种垃圾箱与专利产品非常近似。经初步鉴别后确认该产品为疑似侵权产品。张国志决定向侵权的辽宁海城南台环卫设备厂索回专利。
今年1月2日,张国志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侵权成立,被告保证不再生产侵权产品,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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