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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小卖店出售的商品很难有质量保证。
东北网3月18日讯 随着城市居民打假意识的提高和有关部门打假力度的加大,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市成了过街老鼠。相比之下,由于监管不力,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农村小卖店正在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
“假冒伪劣”摆满乡野小店
近日,记者来到安达市昌德镇,随便走进村头一家小店,只见货架上、柜台里、地面上随意摆放着的货品,大多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垢。一些袋装食品和瓶装饮料,价格便宜得让人吃惊,外包装上没有厂家标注和生产日期。记者看到一种印着“鲜橙多”字样的饮料,售价仅5角。店主告诉记者,这种饮料购买者多是一些农村小孩,批发只卖3角钱,说白了就是在水里兑点色素什么的,他本人是不喝的。
记者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康金井镇一个村小卖店内发现,外包装酷似某品牌的一种洗发水,在这家小店里三四元钱就可以买到。店主很明白地告诉记者,这里的洗发水都是冒牌的,如果是真的,价格就不会这么低了。他的这间小店开了好几年,别看卖的东西多,可成本很低,类似这样的小店一两千元就可开张。
事实上,假冒伪劣产品盛行农村并不是个别现象。记者在哈黑公路沿途走访了七八家路边小店,发现所卖的商品大同小异,进货渠道也基本相同。一些在城市商场、超市、小卖店里根本找不到踪影的商品,在这里却大行其道。在一家距乡村小学很近的路边杂货店里,店主陈庆奎告诉记者,村里人并不怎么关心食品卫生,越便宜越好,像一些儿童食品,因为价格低,很受小孩子喜爱,也没人过问食品质量安全之类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农村中泛滥的假冒伪劣产品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还囊括了农资产品以及医药产品等。
图便宜村民明知劣货也购买
黑龙江省农村人口占全省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消费潜力巨大。记者调查了解到,假冒伪劣商品正包围着这个庞大、软弱的消费群体,农村成为消费维权的一个“盲区”。
“明知是假的我们也买。”安达市昌德镇一村民告诉记者:“农民买东西,图的就是个便宜,表面一样的东西,城里卖十几元,农村只卖几元钱,我当然买便宜的了,至于产品质量是否过关,只要吃不死人,就没啥。”在呼兰区康金井镇一名正在地摊上选购洗发水的妇女说,她当然知道电视广告里播的那些产品好,但价钱可不是她所能承受的,便宜的东西也许质量不好,但农村人身体结实,用了没啥事。
省消协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农村地域广阔,市场分散,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因此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主要倾销地。此外,农民购买力低下,消费维权意识薄弱,也造成了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市场的泛滥。农民在消费维权时往往存在许多障碍,比如基层消费组织缺乏造成了投诉渠道不畅通,农民即便有了维权意识也投诉无门。更多的农民在购买商品时,不索要发票或其他凭证,或者卖方根本没有发票和凭证,事后出现问题找经销商索赔时,往往因缺乏有效证据而失败。
构筑“防护网”强化农村市场秩序
记者从省消协投诉部获知,2007年全省食品消费投诉540多件,涉及农村食品投诉少之又少。
假冒伪劣产品为何能在农村大行其道?坑害农村广大消费者的假冒伪劣产品又是通过何种渠道进入农村市场的?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农村市场多位于偏远地段,技监安检人员很难监查,农民自身又缺乏足够的鉴别防范意识和能力,无形中为这些产品提供了产、供、销一条龙的便利。据一些业主透露,销往农村的商品进货渠道很简单,类似一些儿童食品、洗涤用品等,远一点是到县城集市进货,近的就是厂家直接送货上门,而不少生产厂家就藏在附近村庄的出租屋内。至于产品是否属于“三无”,店主一般不会计较,只要商品受欢迎、好卖就行了。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董鸿扬教授认为,政府应着力加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通领域的网络和设施建设,城市里有实力的连锁商业企业应向农村延伸;要强化监管,加大对农村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增强农民法律意识;要健全组织,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应向农村延伸,还可考虑建立“小额纠纷裁判法庭”。
据悉,黑龙江省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如今的全省农家店达8000余个,这些农家店凭借安全的进货渠道、可靠的商品质量来赢得广大农户的信赖,将逐渐成为农村消费品市场销售主渠道,对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