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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时六把火第一时间到场救火 救火英雄是纵火犯
2008-03-20 07:55:1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段兰梅 王 瑞
东北网3月20日讯 哈尔滨市一棚户区四个小时内接连发生六起火灾,而“救火英雄”于某均是第一个发现火情的人。警方通过调查,确定“救火英雄”就是纵火犯。近日,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7年6月23日22时许至次日凌晨2时许,哈市道里区巡船胡同73号院内棚户区连续发生6起火灾,过火面积达100余平方米,棚户区内四户人家房屋被烧毁,财产损失巨大。道里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救火英雄”于某在发生的6起火灾中,均是第一个发现火情的人,遂认定于某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经过8个小时的审讯,在大量证据面前,“救火英雄”于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已为了报复和求得心理满足而实施纵火的犯罪事实。近日,于某因纵火罪被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7年6月23日20时许,于某因拖欠饭钱遭到饭店老板催要、数落。当日22时,怀恨在心的于某点燃了堆在饭店后窗户下的杂物,于某随后边喊“着火了”,边跑进饭店,帮助饭店老板将火扑灭。老板十分感激于某,并将他拖欠的饭费一笔勾销。于某尝到甜头后,此后几个小时内又将王某家的手推车、李某家的杂物堆点燃,并帮忙救火。紧接着,于某又将和自己发生过争执的纪某和车某家堆在院内的纸壳箱子等杂物点燃后逃跑。幸好火刚一点着就被邻居发现,及时被扑灭。见几次放火都没有造成太大危害,自己还被人当成“救火英雄”,于某十分得意。2007年6月24日凌晨2时许,于某将大院内的一个沙发点着。不料,火势蔓延迅速,致使三四十户房屋火烧连营。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