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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年发生36起诈骗医保案 涉案金额230余万
2008-03-21 07:11: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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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1日讯 记者日前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欺诈、侵占和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案件层出不穷。仅2006年至2007年,我省共发生欺诈、诈骗医疗保险金案件36起,涉案金额230余万元。据悉,医疗服务机构、参保单位、参保者均是此类案件的“主谋”。

  目前,一些不法“患者”和不法人员、不法医疗机构和单位铤而走险,利用目前医疗保险体制在完善中的漏隙,欺诈、侵占和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据了解,我省发生的医疗保险金诈骗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类是医疗服务机构诈骗。警方调查发现,有的医院采取虚开医药费、虚假记账、“挂名”住院、改病历、换药名、编处方、在单据上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法“捞钱”;有的医院还采取一些“巧妙”的办法,为一些未纳入医保的人员或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费用违规报销。更有甚者,个别医院扮演着“两头通吃”的角色,一面给患者多记、多收医药费用,一面以患者可少支付个人应支付的费用为诱惑条件,给病人延长住院时间,医院则按延长日时间与医保部门结算费用,骗取保费。还有些私人诊所对外出售药费发票,向索取药费发票的参保人收取票面金额20%的手续费。

  第二种类型是参保机构诈骗。为减少企业支出,一些参保单位竟置劳动者切身利益于不顾,动起了少缴医疗保险费的歪念头。个别企业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有的瞒报缴费工资基数,侵占了医保基金。还有参保单位保险负责人利用为离退休人员办理“医保卡”、“医疗证历本”年检、换证等机会,获取离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医疗证历本”,然后以代为离退休人员配药品为名,到多家医院重复门诊,大额配药,甚至借更换“医疗证历本”之机,将截留的“医保卡”大量配药。此外,个别参保企业还钻医保政策之隙,为不具备参加医保人员资格的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医疗保险、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骗取医保金,达到“双方获利”(企业通过收取数目不斐的中介费获利,个人则获取医保资格、享用医保待遇、骗得医保金)的目的。

  第三种类型是参保者诈骗。参保者通过非法渠道开具或伪造虚假住院票据、住院病历,通过报销程序套取医保金。在调查中发现,我省大部分市地街头都曾有过“高价回收药品,用医保卡兑换现金”的非法广告,骗取医保金行为可见一斑。此外,还出现有些参保者利用国家医保制度所给予的优惠政策,采取某些手段冒用骗取他人的医保卡频繁就诊骗取药物,买假药费凭据,在社保中心报销药费的现象。

  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警方建议: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医保部门管理措施,加大打击处罚力度,预防和控制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领域经济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