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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不要把保健品当药品
2008-03-25 14:58:2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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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5日讯 如今五花八门的保健品不断推陈出新,一些经销保健品的商家更是盯上了中老年人,他们通过举办大型联谊会、茶话会、野外郊游、义诊普查等活动向老年人大肆宣传保健品功效。也有一些假借医药企业举办“送药下乡”活动之名,到农村乡镇,先是以向消费者免费赠药为诱饵,再以优惠农民消费者为圈套,骗取农民消费者的信任,一旦得手,便会溜之大吉。

  据介绍,这些人的主要特点为:一是打着与本地医药企业联合推广新优药品为名,大做文章;二是以食品、保健食品或假冒伪劣药品冒充高价药品,高价出售;三是免费赠送与高价售出的药品,在有效成份、含量、疗效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四是以公司对消费者搞馈赠的形式上门服务和推销新产品等方式进行诱骗中老年消费者。有些老人误把保健品当药品,甚至贻误病情。

  因此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市民,特别是老年消费者:

  一、保健品不是药品,对疾病并无治疗作用。如果身体不舒服,应及时请教医生,对症下药。

  二、在选择保健品时,应到正规商店购买,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并认清包装盒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看清标签上的提示,同时别忘了索要和保存好发票。

  三、不要轻信保健用品广告或销售者宣传时所说的治愈疑难杂症及疗效的功能。老年人在接受一些义诊或健康讲座等免费服务时,一定要认真辨识,以免上当受骗,对上门推销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购买上门推销的产品。

  四、参与医药企业举办的义诊、免费赠药、打折促销等活动,应首先核实该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查看有无合法的医疗、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上述情况无法了解,一般不要轻易接受其馈赠或销售的药品,更不能轻易使用或服用。

  五、遇有假借推销新优药品之名,赠送或推销假冒伪劣药品的不法经营者,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以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