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已进入实际参保阶段。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涉及数十万人,实行非实名制参保,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工前按工程造价的1‰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
按规定,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目开工,都要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作为专款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按照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实行非实名制参保,个人无须缴费。
建筑领域农民工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享受工伤待遇的工资采取与农民工职业技术资格等级挂钩的办法,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的月工资分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90%和100%计算。未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工伤职工,工资按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计算。
据介绍,由于建筑领域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实行非实名制参保后,临时增加或者调用的工人在48小时内发生工伤的,即使还没有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备案,经劳动部门认定后也将按照参保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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