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3日讯 国际大品牌电视液晶屏仅保修一年、进口服装出现问题只能自认倒霉……今年以来,哈尔滨市消费者对问题洋货的投诉愈加集中,但调解成功率仅千分之几。是什么让一些国际品牌在哈尔滨市消费者面前我行我素?
洋货棘手
修台电视比买台电视贵
消费者王先生2005年花1.4万元买了一台三星42DS等离子电视。2007年下半年,他发现电视屏幕中出现一条竖线,严重影响观看。一位售服人员上门检查后称显示屏损坏,但已过一年的保修期,要想修理要交1万多元费用。王先生咨询消协等部门得知,我国“三包”规定电视整机主要部件保修3年,于是又找到三星售服表示应由厂家免费维修。三星售服承认“主要部件可以保修三年”,但称三星电视的“主要部件”不包括显示屏。王先生投诉到市消协。
随着平板电视的普及,这类投诉在哈尔滨市逐渐增多,在市消协投诉记录中调解成功率仅千分之一。
法规漏洞
洋货服务频打“擦边球”
我国1995年公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明确:显像管电视机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市消协投诉部部长潘明辉告诉记者,当时,我国只有显像管电视机。随着“入世”后洋品牌的大量引进,我国市场上已出现等离子、液晶电视。“三包”虽只提及显像管电视,但显像管电视屏的造价只占整机的1/3,尚在保修三年范围内,等离子、液晶电视显示屏造价占整机的2/3,从法律适用上看,理应在“三年保修范围”内。但很多国外厂商却钻“三包”空子,认为等离子、液晶电视不是“显像管电视”,使消协调解经常失败。潘部长认为,除了国外家电产品维权难外,进口服装的投诉也屡因我国法规存在的漏洞而无法得以妥善解决。
另据了解,检测机构结果无法通用,也成为消费者维权一大障碍。如手表鉴定,许多国外品牌在售后服务条款中称:如果在非其指定的机构鉴定,该公司均不认可,并取消其售后服务。
健全法规
设保证金先保消费者权益
维权国际化已成为哈尔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课题。市消协副秘书长林安林认为,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目前均有针对“问题洋货”维权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市的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标准尚无法适应维权国际化需要,急需进一步健全。
据悉,本月起,市消协将通过建立“维权保证金制度”、“公告督促制度”等,帮消费者降低国际化维权的成本。“维权保证金制度”即进口产品厂商向市消协、销售商缴纳一定额度“维权保证金”,在洋货出现问题、市消协协调失败时,可启用保证金为消费者维权。“公告督促制度”即“问题洋货”厂商如拒不对消费者进行赔付,消协将在媒体公告,并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