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和惩处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二、加强执法权的监督,坚决克服“人情风”干扰,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上的随意性,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三、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严格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在网站上公开办证条件和要求,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结合安监工作实际,积极为安全监管和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及时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刁难勒卡和“三乱”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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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