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4日讯(衣晓峰 记者杜筱)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在日前正式出台的《黑龙江省村级卫生规范化实施细则》中,黑龙江省首次明确规定,村卫生所(室)均为独立法人,进入村级卫生机构的执业人员均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须重新注册。
在日前正式出台的《黑龙江省村级卫生规范化实施细则》中,黑龙江省首次明确规定,村卫生所(室)均为独立法人,村卫生所对村卫生室承担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村卫生室有向村卫生所按要求上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提出对进入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进行统一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村级卫生机构的承办,要引入竞争机制和择优手段,可以采取村民委员会承办、乡镇卫生院承办、乡村卫生机构联办、社会承办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承办等多种形式,并可采取聘用制、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模式办村卫生所(室)。申请设立村卫生所(室)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上报省、市两级卫生主管部门并复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许可证编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凭全省统一编号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村级卫生机构审批时应严格规定名称、法人、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人数、诊疗科目和服务范围。进入村级卫生机构的执业人员均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取得全省统一监制、统一编号、统一微机网络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得到村级卫生机构执业,不承认为村级卫生机构执业人员,不得享受村级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的待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乡村医生申请到村级卫生机构执业,应当持村级卫生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和本人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申请进入村级卫生机构执业,应按《执业医师法》进行执业注册后,持村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和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执业申请。
黑龙江省明确要求,全省必须建立和完善村卫生所(室)的政务、医务、财务以及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人员有职责、医疗有纪录、用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财务有票据。《实施细则》还规定,村卫生所(室)必须为规定服务区域内的村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指导处方,凡不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或不按规范建立健康档案的,不予注册或取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