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5日讯 “二套房贷”新政实施以来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在对哈尔滨市多家银行走访后了解到,各银行对于没有贷款或贷款已结清,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85平方米的家庭,再办理二次贷款购房均可享受到利率最高下浮15%、首付最低30%的优惠。
据了解,哈尔滨在“二套房贷”上的这一变化是根据去年12月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国家去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在还清前期贷款的前提下,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享受优惠利率。
据建行省分行个人房贷中心刘经理介绍,哈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8.85平方米,较上年增加了1.31平方米。据此,该行根据央行相关规定,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85平方米的家庭,且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当再次贷款买房将享受在基准利率下浮15%、首付最低30%的优惠。但贷款人须提供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记者从农行、中行等获悉,各家在办理“二套房贷”时也均按此执行。
对此,房产界业内人士认为,“二套房贷”政策的这一变化,将让众多“以小换大”的贷款购房市民从中受益。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