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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农民工可参加工伤保险 新增定额缴费方式
2008-04-18 17:47: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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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8日讯(记者 印蕾)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哈尔滨市出台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相关办法,办法规定,在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方式上,设定按比例缴费和定额缴费两种模式。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任选其中一种模式。

  根据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人员流动频繁的特点,办法设置了两种缴费模式。按比例缴费方式,即传统缴费方式,以参保人员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新招用的职工以其第一个月的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月或按季度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5%。

  以定额缴费方式参保,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6元的定额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定额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定期调整。用人单位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时,可自主选定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缴费周期,并一次性全额缴纳保险期内的工伤保险费。保险期满后工伤保险关系自行终止,单位无需办理人员减员手续。以定额缴费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参保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每人发放一本《工伤保险流动缴费手册》,由参保职工自己保管。参保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时,将手册随身携带即可实现“三随”,即手册随人流动,缴费随时记载,关系随地转移;职工在本市范围内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根据该办法,参保人员工伤认定的时限被缩短,待遇支付方式更加人性化。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的同时,考虑到服务行业农民工流动频繁的特点,为使参保受到事故伤害的农民工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缩短办理时限,简化手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均由受理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缩短为30日之内完成。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长期待遇可分别由本人或供养亲属自愿选择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