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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一滴血挖出杀人案—记延寿公安局刑事技术队
2008-04-24 08:01:3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韩博文 张崇 李木双 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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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4日讯 墙上一点被熏黑的喷溅血迹、地上几枚凌乱足迹……这些让人很难注意到的细节,往往是破获一个命案的关键。

  凭着严格的勘查程序、细致的现场勘验、精密的痕迹检验,延寿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在大队长戚劼的带领下,协助办案民警侦破了一系列悬案、要案。在2007年11月举办的全市刑事技术警种比武中,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夺得团体第一名。

  一滴血迹挖出火灾命案

  戚劼告诉记者,法医要靠证据说话,而没有任何发案现场是毫无线索的。

  1997年9月的一天,延寿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延河镇顺兴村李某家因火炕过热引发火灾,18岁的李某被烧死在炕上。

  刑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火炕上的死者已经被烧焦,呈炭化状。时值初秋,天气并不寒冷,技术人员对火炕的温度产生的火灾是否能将一个青年男子烧死在屋内产生怀疑。在对尸体头部一侧的被熏黑的墙缝里,找到了火灾意外中不可能出现的一点喷溅血迹。在得出可能是杀人案的结论后,戚劼很快发现尸体头部有致命伤。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的检验结果,办案民警很快抓获杀人后伪造意外火灾现场的凶手。

  多枚足迹“曝光”假现场

  去年5月,延寿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延寿镇兴让村六屯南桥南48米处路边有两个人互相殴斗致死。

  技术人员赶到现场时,先期到达的民警经过走访得出的结论是:两名死者因积怨各执凶器互相殴斗致死。在勘查后,技术人员却提出了不同意见:案发时在场的不止两个人,而且现场可能存在后期伪造。根据现场勘查,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了多枚足迹;现场遗留的两把折断的镰刀和一把剔骨刀的位置,不符合两个人殴斗现场的特点;另外,其中一死者身上创口达20多处,且为两种凶器形成,另一死者仅胸前一处创口,且其手中握的“摇把子”无任何血迹,不符合两个人殴斗中所致损伤特征。

  案件侦破证实了技术人员的观点,案发时是两个人故意杀人。搏斗中,其中一名凶手身中一刀死亡、另一人逃逸,且两杀人者的众多亲属参与伪造现场。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