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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所爱”树林中强奸女网友
2008-04-25 07:52: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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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5日讯 一男子将女网友骗到小树林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抢走两部手机。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

  22岁的小李是哈市某商场的营业员。去年9月4日20时许,小李来到南岗区的一家网吧上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爱我所爱”的男子。两人在聊天室里谈工作、诉理想,聊得十分投机。聊了一个小时后,“爱我所爱”表示对小李印象很好,提出要和她见面交个朋友,小李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两人相互留了电话号码,约定在道里区河松小区门口见面。小李从网吧出来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河松小区。21时30分,两人在指定地点会合。

  见面后,单纯的小李顺着网友的意思往江边公园走去,两人边走边聊,走到一个拐弯处,小李突然感觉一个冰凉的东西顶在了右腰部。这时,“爱我所爱”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喝令小李不许乱动,否则用刀捅死她。随后,男网友用刀逼着小李继续往暗处走,走到一片小树林时,“爱我所爱”强行和小李发生了性关系。临走前,他又打开小李的背包,抢走2部手机。小李由于受到惊吓,在草地里坐了半个小时才缓过神来,哭着跑到派出所报了案。不久后,警方在网络上以一名女网友的名义,提出和“爱我所爱”见面,一举将前来约会的恶魔网友抓获。经审讯,“爱我所爱”姓张,鸡西人,今年26岁。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