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6日讯 昨天,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详解。
据了解,《条例》将新兴的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由公安机关实行特殊管理的开锁业、旧移动电话交易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信托寄卖业等行业纳入到特种行业中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将各类治安问题突出的棋牌室、网吧、信息港、茶馆纳入了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范围。
《条例》规定,开办行业场所必须具备不得与居民共用一个楼门通道、经营场所应当与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工厂、仓库保持安全距离等基本条件。开办经营性公共场所、机动车维修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信托寄卖业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符合开锁业、旧移动电话交易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开办条件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或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办特种行业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做出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处罚。
《条例》规定,如果利用专业技术从事犯罪活动并因此受到刑事处罚,不得继续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
针对废旧金属收购业问题突出、危害性大等问题,规定对废旧金属收购业违反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情节严重的,不得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
《条例》规定,到居民家开入户门锁,开锁人、申请人应当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登记,开锁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或复印件,公安派出所查验、出具登记证明后,由物业(社区)管理人员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人员到场,方可开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