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5月4日,凡14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邱士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5月4日,凡14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