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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价格依法行政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08-04-29 15:01:0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哈尔滨市物价局局长 蔺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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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相才局长在价格惠民行动启动仪式上讲话

国家及省市领导参加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庆祝活动

  东北网4月29日讯 今天出版的《哈尔滨日报》刊发哈尔滨市物价局局长蔺相才的署名文章《推进价格依法行政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文如下:

  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价格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价格法律体系中最根本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巩固和继续深化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创造价格合理形成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十年来,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学习《价格法》,积极宣传《价格法》,努力贯彻《价格法》,坚决执行《价格法》,不断强化和提高价格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依法治价,在加强价格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推进价格依法行政,提高价格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价格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为保持价格总水平与国民经济增长相协调的稳定发展态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哈尔滨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相继完善了重要商品储备、价格调节基金、

  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等项制度,增强了价格调控能力。同时,通过完善粮食价格调控机制,切实落实中央确定的惠农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确保了粮食价格稳定,促进了全市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特别是通过建立价格应急机制,主动出击,果断决策,适时干预,成功应对了“98洪灾”、“非典”和“禽流感”疫情、煤电油全面紧张、国际油价大幅攀升、松花江水体污染、粮油肉及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不仅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而且积累了在各种复杂情况下保持价格稳定的宝贵经验。1998至2000年,哈尔滨市物价局适时停止通胀时期价格干预措施,启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积极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创造良好价格环境、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为经济发展服务等各项政策措施,使我市2000年末市场价格总水平止跌回升,2001年由负转正,成功应对了价格改革以来第一次出现的通货紧缩。在保持2001至2006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从2007年5月开始,全市各级物价部门又齐心协力,奋力而为,通过采取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价格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有效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等综合措施,有效应对了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引发的价格结构性上涨,确保了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受国际、国内大气候影响,虽然2007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1%,但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全省1.3个百分点,列全省最末位。1998年-2007年,哈尔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分别为10.7%、10.2%、12.4%、11.2%、11.5%、13.3%、14.7%、14.1%、13.5%、13.5%,同期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0.6%、-2.8%、0.2%、1%、-0.4%、0.1%、3.1%、0.5%、1.1%、4.1%,基本实现了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与物价平稳运行相协调的“高增长、低通胀”态势。

  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十年来,哈尔滨市物价局始终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花大气力整治影响市域经济发展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全面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企业负担登记卡制度。1998年以来,哈尔滨市物价局注重抓宣传,营造氛围;抓清理,简政减负;抓治乱,重拳出击,相继印发了《哈尔滨市清费治乱工作方案》、《国家、省、市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汇编》、《现行收费项目手册》、《创建优良发展经济环境工作方案》,推出“千百十物价减负大行动”,推行中小学收费明白卡、明白榜制度,以社会热点为突破口,重拳出击,采取属地检查、下查一级、部门协作、媒体配合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先后对街道办事处收费、早市摊区收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殡葬收费、中小学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收费、房地产及物业收费、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办班收费、学会协会收费等进行重点清理整顿。期间,共清理整顿59个收费部门的3202项收费项目,审验收费许可证6万余家次,发放企业收费登记卡11086册,取消不合理收费518项,暂停、降低收费161项,减少、降低收费标准841个,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73.9亿元,减少收费1.1亿元,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6.79亿元。并对涉及下岗职工及农民部分收费实施减免,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维护了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特别是2005年,经多次调研、论证、协调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收费监督规定》,取消强制性培训收费166项,为企业减轻负担3200多万元,进一步巩固了清费治乱成果。

  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哈尔滨市物价局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有效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助力。一是按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既注重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投资需求,又注重运用价格手段改善住房、通讯、旅游、教育、医疗、商服等消费环境,着力扩大消费需求。二是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价格政策,强化节约意识,促进了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的形成。三是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在注重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节收入分配,控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对弱势群体实行政策倾斜的同时,特别注意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四是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不断加快完善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年来,全市物价部门积极疏导价格矛盾,取消废止与市场经济相悖及不合适宜的文件129个。相继调整、制定药品、水、电、煤、气、经济适用住房、风景区门票、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物业等价格和收费1918种,调价额累计达10.1亿元;采取收费资金质押贷款、收费权资本化等方式,先后为二环快速干道、垃圾及污水处理等筹集资金50亿元;认真测算,积极申报,调整全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实现年可征收额1.6亿元,增强了政府归集收费的能力;推进城市自来水及污水价格改革,促进了哈尔滨市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建设。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按照“服务大局、围绕中心、依法治价、提高水平、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总体要求,哈尔滨市物价局始终不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大力整顿价格和收费秩序。十年来,相继开展了涉农、医疗药品、教育、电力、交通等涉及垄断行业、公益服务、公用事业方面的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和以推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为突破口的节日及旅游黄金周期间零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十年间,累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84万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1.86亿元;大力推行价格、收费政务公开,在各区、县(市)设置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2547块、居民消费价格公示板1000块,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监督,有效防止了乱收费行为;通过深入开展“哈尔滨市经营者价格诚信宣传月”、“明码标价年”、“倡导诚实守信、禁止价格欺诈年”等活动,营造了诚实守信、操守为重的经营氛围。目前,在企业自愿报名、基层物价部门驻店指导、社会各界监督、市物价局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市级价格诚信单位已经发展到110家,价格诚信理念得到大力弘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进价格依法行政,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为提高依法治价能力和价格服务能力,多年来,哈尔滨市物价局相继开展了“强素质,提效率,当龙头”、“转变作风年”、“价格服务年”、“求真务实年”等活动,着力抓好干部素质建设,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工作效率的提高、服务意识的增强、机关风气的转变。2006年,哈尔滨市物价局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这充分说明,服务百姓、文明执法,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勤奋敬业、依法治价的物价干部队伍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十年间,哈尔滨市物价局开通了计算机网络,实施了对625种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通过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围绕政府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了大量价格数据;价格评估发展到赃物评估、保险理赔、车损评估、旧汽车交易、消防认证等12个领域,评估总计29550件、19.61亿元,为企业改革重组、搞活国有资产和招商引资提供了优质服务;价格调节基金累计征收2.4亿元,投放使用近2亿多元,在平抑灾区和节日市场价格、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和批发市场建设、帮助特困职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共受理投诉举报及政策咨询97868件,向举报人退还多收价款987.06万元,办结率达100%,进一步叫响了“12358”价格品牌;通过建立价格公示牌公示板、公示栏、明白榜、明白窗,发放价格和收费明白本、明白册,推行企业负责登记卡、农民负担登记卡,建立城乡价格监督网络,多种形式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特别是100万册《居民消费价格指南》和3万册《企业缴费指南》的发放,深受社区居民和企业欢迎;按照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统一部署,今年,哈尔滨市物价局决定举全市之力,开展以“稳物价、安民生”为主题的“十大价格惠民行动”。这十项行动切合哈尔滨的市情,项项事关发展,事事情系民生,必将会对促进我市和谐发展进程产生积极的作用。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一浅显的道理,承载的却是一个深刻的执政理念。今后的工作中,哈尔滨市物价局将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价格法》,始终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定位,始终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贯彻“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工作思路,始终遵循“加强法制、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方法,积极应对新时期、新形势对价格工作更高更新的要求和挑战,在深化价格改革与稳定物价,加强价格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控制物价涨幅与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