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7日讯 记者从市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去年11月以来,通过市物价局调查核准,市政府向困难职工、市属大专院校食堂、无公害蔬菜基地等发放了1800多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目前,这些基金已全部到位并开始在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促进副食品基地建设等方面发挥功效。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价格调节基金,是哈尔滨市按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从1993年起设立的。去年11月以来,哈尔滨市共发放了1800余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其中300余万元用于大豆储备以稳定物价,1200万元加强市区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107万元发放给10.7万余户困难职工,156万元发放给市属大专院校食堂作为猪肉价格补贴金。目前,价格调节基金已成为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副食品基地建设、稳定物价的重要措施,也成为市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
据介绍,哈尔滨市的价调基金主要向社会征收,征收的行业有餐饮业、文化娱乐业、宾馆业、广告业等。为加强价调基金的征收,今年4月1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严格价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据悉,今年哈尔滨市价调基金的使用重点是:应对突发事件导致的价格异常波动;对困难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进行动态的价格救助;扶持市级副食品基地(以种、养殖业为主)建设。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