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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否将遗产只留给女儿?
2008-06-03 12:25: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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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女儿的丈夫对她不好,我们担心他们会离婚,所以想立遗嘱将遗产只留给我女儿。请问这样做可以吗?蒋女士

  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因此,你们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只留给女儿个人。你女儿如果离婚,她个人所继受的遗产,也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