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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3年发现自己"逾期"还贷 专家:增强管理意识
2008-06-18 13:19:0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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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8日讯 市民李欣的信用记录显示,她在2004年的一笔房贷有“10次逾期”,被银行认为“信用不良”而无法再申请信用卡和贷款。

  时隔3年才发现自己“逾期”还贷,又无法出具任何“证据”的李欣无奈对记者说:“这也是我征信意识不强造成的。”在采访中,市建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市民跟李欣一样,对“信用记录”不了解,直到银行因为“信用不良”拒办其信用卡或贷款时才知道,自己存在逾期记录。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征信处了解到,只要与金融机构进行过业务往来的人,就会有自己的“信用档案”,偿还贷息、信用卡透支额的情况都会在上面有所体现。

  该行征信处负责人提醒市民,一定要多“关心”自己的信用档案。“方法很简单,你只要带上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当地征信管理部门就能查到。”建行工作人员则表示,市民如果有贷款,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才不会造成逾期,“千万不要抱着‘不就是多交点利息吗’这样的想法。逾期记录一旦形成就不会更改,按照国外的规定,7年后才会消除。”

  征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市民可能认为,“是不是不办卡、不贷款,就不会影响信用记录了?”对此,该负责人澄清道:“没有历史信用记录,银行就失去了一个判断你信用状况的便捷方法,同样会对贷款等行为造成不便。”

  该负责人表示,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今后将愈加广泛,“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信息都将进入征信系统。征信正在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都应该增强信用管理的能力与意识。”

  他同时表示,由于征信系统正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可能会出错。“一旦发现信用记录有误,要尽快联系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及时修正,以免自己受到不利影响。”不过该负责人说,要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逾期还款或者压根就不还款的记录,征信系统是不会予以更改的。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