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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跳槽”培训费咋算?
2008-06-20 10:06:1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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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去年大学毕业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单位培训。最近我想“跳槽”,公司说我必须支付培训费,请问是否合理?小王

  律师解答: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期间用人单位出资进行培训的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参照合同规定办理,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