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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63所“校中校”回归公办
2008-06-25 12:08:5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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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5日讯 24日,记者从全国部分省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114所,63所“校中校”回归公办。对此,一些家长比较担忧:今年择校将更难了!据了解,如何让公办校均衡发展,让民办校办学更加规范,将成为教育部门下一步要具体落实的问题。

  自2006年起,我省要求:具备“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学校,在2006年12月底前实行“四独立”;2007年6月底前仍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已转制学校,恢复公办学校性质。据悉,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114所。目前,达到“四独立”的义务教育改制校有35所,原改制校回归公办校的63所,撤销改制校16所。

  针对教师待遇问题,我省规定:实行“四独立”改制学校原聘任的公办教师和校长继续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待遇,并占原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

  改制学校的产权归属可分两类,企业投资的学校产权归投资方,没有投资方的产权归挂靠的公办学校。改制学校回归公办性质的,产权仍属国有。

  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文件明确改制学校收费,规定小学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人,初中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人,高中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生/学期。对已回归公办性质的改制学校,从2007年秋季起,一年级新生按公办学校“一费制”标准收费,在校生仍按原标准缴费,直至毕业。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