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4日讯 随着奥运会的临近,药监部门加大了对含兴奋剂药品的检查力度。22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零售药店展开了大检查,多家药店被处罚。
自今年4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卫生、工商等八部门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环节进行了全面治理。规定对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单方制剂,一律按处方药销售;对含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按现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
哈尔滨市多家零售药店负责人对这一规定十分不理解:“按照现有的处方管理办法,处方只能在医疗机构流通,不得外流。药店根本就不可能有处方,老百姓认为自己就买盒常用药,还要跑到医院挂号开处方,很是麻烦,因此经常有人骂骂咧咧。”
一位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近两三个月以来,一些严格执行药监部门规定:没有处方就不卖含兴奋剂药品的零售药店损失惨重,营业额同比下降了30%以上。
从7月10日起,记者连续3天对红旗大药房、北斗大药房等100多家药店进行了暗访,发现这些药店均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含兴奋剂的药品。12日,记者在道里区中华大药房就顺利地买到了含有兴奋剂的处方药“诺和灵”。
14日,记者来到位于地段街上的一家药店,想要购买“地塞米松注射液”,柜台营业员让记者到旁边去开处方。原来药店安排了一位坐堂医生,可随意为购买含兴奋剂药品的百姓开处方。还有一些药店选择不开发票、信誉卡等方式销售处方药,或到药店临近的医疗诊所里获取处方,为买药者提供“合法手续”。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药店根本没有处方,但百姓还要用药,这给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 “我们现在也很困惑,究竟该如何管理,实在是很矛盾的事情。现在大家只能坚持,过一段时间就好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对药店还将继续严查严罚。“万一含兴奋剂的药品流传到某个运动员手中并被误服,那问题就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