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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全免 每人每年最少省200元
2008-08-01 09:15:2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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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日讯 今年9月,黑龙江省将启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城区学生的杂费将“免单”。据悉,黑龙江省300余万学生一年预计将免交8亿元。

  据了解,省会城市初中生每年每生免收260元,小学生每年每生免收220元;普通城市初中生每年每生免收240元,小学生每年每生免收200元。自2007年起,黑龙江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费教科书通过政府采购在每学期开学前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

  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各学校要坚持做到不擅自立项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自200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取消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目前,黑龙江省已启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免费教科书,由省级财政负担;免学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所在地政府负担。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