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日讯 如今,拥有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的家庭已经十分普遍,其拍摄出来的数码相片和影片可以被存放在任何电脑的储存介质中。可一旦储存介质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赔偿里面存放的这些电脑数据就成了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因此,电脑储存介质中所存放的电脑数据是否具有价值,又价值几何,这已经成为一些民事赔偿案件中的焦点。
小小U盘大赔偿
据介绍,去年从大学毕业的小周,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在哈尔滨市一家电脑城里租了一个摊位经营一些电脑配件及周边产品。今年4月份,一位顾客在他这里买了一个内存容量为2G的U盘。然而,在3个月后的7月27日,这位顾客找到他称,U盘无端的在电脑中打不开。顾客认为是U盘的质量有问题,于是找到小周研究如何解决。
小周拿过U盘仔细检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U盘有什么问题,于是便将U盘拆开检查。结果,仍然找不到出现问题的原因。将复原的U盘重新插到电脑上,还是无法打开。小周提出给这位顾客换一个新的U盘,可是顾客不同意。
这位顾客说,U盘里存放的数据是1000多张他孩子成长的照片,准备保存着给孩子长大以后看。由于没有做其他备份,U盘里的照片要是全部丢失的话,给他们家造成的损失会很大。如果,U盘内的照片无法恢复,他要求小周赔偿15000元钱。从来没有遇到过此类问题的小周,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最后,这位顾客将U盘留给了小周,让他在一个星期之内将里面的照片恢复好,如果不能恢复就要进行赔偿,否则就要把他告上法庭。临走时,他还让小周写了一张收到U盘的收条。
关于赔偿有争议
得知小周遇到的问题后,记者采访了解到,各方人士对此观点并不一致。
高盛律师事务所李滨律师认为,电脑数据是信息时代出现的新事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无形财产,它与用户个人的身份密不可分,一旦丢失将给用户带来巨大损失。销售商维修电脑致使消费者的电脑数据丢失并造成损失,显然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保障财产安全要求”的法定义务,故而消费者可依照《消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向该销售商索赔。
“小周只需赔偿顾客的直接经济损失,即赔偿一个新的U盘,对于其他的间接损失不需赔。这是目前IT行业的潜规则。”一位电脑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IT行业的潜规则,对由于硬盘、MP3、U盘等损坏所引起的数据或其他信息的丢失不负任何责任。数据丢失所产生的损失只能由消费者自己来承担。”
同时,消费者对自己的电脑资料没有进行备份,导致损失结果的发生是有极大过错的,理应为自己的损失负责。而且原来的硬盘中是否有这些重要资料,消费者很难有证据证明,将因举证不能而索赔无果。
此类纠纷难赔偿
小周说,由于他刚刚经营这个小摊位才一年多,手里并没有什么积蓄,此时,如果让他拿出一万多元来赔偿给顾客存在困难。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对电脑或其他储存介质中的数据造成损坏,顾客要求赔偿的纠纷近年来明显增多,可在此类纠纷中顾客很难获得真正的赔偿。
据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维修人员给客户的电脑数据造成损害是应该进行赔偿的。但目前对于电脑数据丢失而要求赔偿的一个难点就是,在民事赔偿案件中首先要确定赔偿物品的价值。无形的电脑数据到底有无价值、价值多少,这就形成了一个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被赔偿方就要能够证明被损坏的数据有价值,而不是证明这些数据对他有多重要。比如,一个人走在街上被你撞倒后说,自己丢失了一部分很重要的记忆,让你给予精神赔偿,法院会支持他么?
同样的道理,顾客拿着损坏的U盘找到经销者说,由于U盘的质量问题造成了里面的数据损坏要求赔偿,这个赔偿数额并不是顾客来定的,而是需要他来证明这些数据的价值。可是,如果要证明数据的价值,对很多人来说并不容易。首先,顾客如果真的拿出这个数据来证明它的价值,那也就意味着顾客自己事先已经对数据进行了备份,经销者只要赔偿一个U盘就可以了。其次,顾客如果证明不了数据的价值,那么,经销者也不用对U盘里的数据进行赔偿。
因此,在此类纠纷中,证明数据的价值就成了解决纠纷的关键。也恰恰是很多人无法对数据的价值进行举证,而得不到赔偿
数字时代给人们记录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乐趣,同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遗憾。美好的景象可以在瞬间记录下来,快门一按,一个带有图片的数据就可以进入计算机,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这些数据遭到损坏给记录者带来的遗憾是很难估量的。所以,在数字时代就要求大家时刻注意对自己的电脑数据进行备份。免得给自己造成无法追悔的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