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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奶业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市场四问题待解决
2008-08-13 09:19:1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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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3日讯 在11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大农林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嵘就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黑龙江省奶业条例》实施情况向会议作了报告。

  2004年10月,为了促进和规范全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奶业条例。今年6月2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奶业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报告说,各级政府利用多渠道和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积极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奶业快速发展;不断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提高奶业生产水平;完善奶价协调机制,规范奶源市场秩序。各地通过实施奶业条例,促进和保障了奶业健康、有序发展,使全省奶业克服了调整阶段遇到的困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7年,全省奶牛存栏达到195万头,鲜奶产量516万吨,分别比2004年增长38.3%和34.6%,奶业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报告中说,在贯彻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奶牛饲养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奶户、奶场仍然采取传统粗放的饲养方式,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不高,对先进的饲养技术接受较慢;二是奶站检验检测和市场管理急需加强。奶场和企业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乳制品加工企业之间无序竞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多数企业和奶户没有签订购销合同。一些地方的企业和奶农对条例中规定的企业或者奶站与奶户、奶场应当签订购销合同不了解,认识不统一,执行不坚决;四是依法管奶、依法治奶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市县乡基层奶业市场监管人员较少,巡查工作力度不够。畜牧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缺乏执法经费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市县两级争议仲裁机构薄弱,急需加强。

  报告就进一步实施奶业条例,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