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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97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
2008-08-29 08:56: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业伟 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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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9日讯 马上就要开学了,从这个学年起,在哈尔滨市道里乡正小学借读的焦广庆小朋友,不用再交220元的学杂费了。对像他一样的外来务工家庭孩子来说,这笔钱并不是个小数目。

  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黑龙江省将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的全省97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这也标志着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时代真正来临。

  据了解,从去年起,黑龙江省3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便开始享受免学杂费的惠民政策,但各市地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按原来的一费制标准收费。按照国家部署,从今年秋季学期起,黑龙江省又将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同时,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责任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也纳入免除学杂费范围。对符合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并取消借读费。

  据省财政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推行“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地级城市小学200元、初中240元;省会城市哈尔滨为小学220元、初中260元。

  据悉,此次全省免除学杂费资金总额共2.3亿元,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分担。免除学杂费政策实施后,各市(地)级财政原来安排用于城市义务教育的经费不能减少,确保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后不低于原来的投入水平,并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