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哈市职介用工条例草案修改稿:未录用中介退还费用
2008-08-30 08:01:5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舒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30日讯 2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大获悉,经过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修改的《哈尔滨市职业介绍和劳动用工条例(草案)》修改稿指出,职业介绍机构应退还未被录用求职者的中介费。

  《条例》指出,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无合法身份证件及相关有效证件的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不得以暴力、胁迫、欺诈的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不得提供虚假职位信息、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押金和强制收取中介服务费。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