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生活资讯
搜 索
父亲过世10年还能继承其遗产吗?
2008-09-04 14:46:3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 虹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读者来信:

  我们兄弟4人,小弟1996年结婚后一直与父母同住。房子是父母于1983年购买,产权登记人是父亲。1998年父亲去世,小弟一家仍和母亲同住。今年4月,小弟因车祸去世,母亲被弟媳赶出家门后由我们兄弟3人赡养。如今,我们想将父亲的房屋作为遗产予以分割,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市民杨先生

  相关答复:

  哈市道外区148法律所律师杨绍贤认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一直未予分割,不知他人存在侵犯其继承权的,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事实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杨先生一家所争议房屋是其父母的共同财产,房屋的一半是其父亲的遗产。其父亲去世后这部分遗产一直没有分割。因此,杨先生现在要求分割这部分遗产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