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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满足六个方面条件
2008-09-11 15:04: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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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1日讯(记者 邵奇) 11日,记者黑龙江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一个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0%以上。

  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