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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举行物业听证会 月收费最高拟收每平米1.71元
2008-09-27 07:32:1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徐光胜 张鸣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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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7日讯 昨天上午,市物价局举行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7名听证代表对《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根据《办法》,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费(按使用面积)最高拟收1.71元/月·平方米,最低拟收0.33元/月·平方米。

  据了解,《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价格、电梯费指导价格、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等,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此外,还规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分为综合管理费、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等5个项目,设定5个收费等级,在基准价格基础上设定10%的浮动幅度等。《办法》还明确了物业费的收取方式、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住宅租金收费标准等。

  经过一上午的听证,27位代表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物业费的用途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一些业主代表提出,收费多少并不重要,关键是这些费用是不是真正用到小区环境改善和设施维修上。还有业主提出,即将出台的《办法》可操作性强,但制定的收费标准较高。一些物业企业的代表则提出,《办法》中制定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较低。

  据介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修改《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重要参考,修改后的该《办法》将由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出台。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