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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用流动资产贷"活钱" 首笔仓单质押贷款发放
2008-10-08 10:03: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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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8日讯 近日,牡丹江市第一笔仓单质押贷款在海林市开发区的牡丹江汇丰石油钻具有限公司发放。作为金融强市战略的一个金融创新举措,仓单质押突破了牡丹江市中小企业融资的抵押难瓶颈。

  中小企业贷款难是全国性融资难题,在牡丹江市表现更为突出。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是银行传统贷款业务,但很多中小企业由于处于成长期,固定资产抵押比例低,贷款额度远远不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牡丹江市工业贷款仅20亿元,而工业企业资产总计280亿元,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为100亿元。实施仓单质押贷款后,如能把20%~50%的流动资产用于抵押,将使该市的工业贷款成倍增长。

  为降低仓单质押贷款风险,牡丹江市专门建立了风险控制机制。对监管仓建立了多层监管体系:由担保公司保安人员全天候巡查、看管,每天将监管仓内货物的数量、质量情况上报监管方;金融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担保公司、银行四家责任主体可以随时通过远程监控查看仓库情况;金融办、经侦支队、担保公司、银行随机到仓库查验仓储物。同时,对质押物进出库价值核算、贷款资金封闭运行等都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

  据悉,牡丹江市还将让有条件的银行、物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都参与到这项金融创新中来。

  关键词

  仓单质押贷款

  仓单质押贷款,就是企业按照约定数量将流动资产存放在监管方——物流公司(或中介担保公司)的指定监管仓库,监管方对存放货物核定后开立专用仓单;企业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由监管方签字盖章后,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银行对企业贷款申请和监管方信用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并按贷款用途进行严格监管。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