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0日讯 针对今年燃煤供应紧张而影响供热的严峻性,哈尔滨市加强供热市场监管力度,建立供热企业弃管预警防范机制、落实供热接管措施、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等,确保今年让居民住上暖屋子。这是记者近日在哈尔滨市供热办获悉的。
针对今年储煤不足、供热形势面临重大困难,日前,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热市场监管维护供热市场秩序的通知》,对供热市场进行全面监管。
建立供热弃管预警防范机制。市、区供热主管部门对不具备开栓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防范各类弃烧、弃管行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大供热资源整合力度,制定《分散供热锅炉房撤除并网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撤并网,进一步优化供热资源配置,提升供热企业抗风险能力,推进供热企业重组整合,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经营,有效防范供热弃管问题的发生。
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各供热单位须按其供热规模向供热所在市、区(县、市)供热主管部门交纳供热质量保证金,作为事前质押、事后结算。对因供热单位出现停热或弃管现象,市、区政府组织临时接管的,因供热单位延期供热或提前停热,对热用户拒不履行赔付的,所发生的费用从其交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支付。每个供热期结束后,对未发生上述支付情形的供热单位,其交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自动转为下年度供热质量保证金;发生支付情形的,须在事项处理后的20日内向供热主管部门补齐供热质量保证金。对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银行专户存储,按供热单位分户立账,由交纳的供热单位定向使用。
实行供热企业登记制度。凡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均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区供热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须就保证供热质量和供热安全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供热主管部门依此全面掌握供热单位供热信息,为推进供热资源整合和实施供热特许经营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