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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揭牌 电话0451-87080006
2008-10-13 23:16: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延超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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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3日讯 (李延超 记者 高长利) 13日,哈尔滨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由松北迁到了香坊区和平路145-3号,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电话:0451——87080006。今后,哈尔滨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将更加便捷,“民告官”更方便了。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全面负责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工作,这种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新机制是由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国首创的。此前,由于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原因,行政复议机关众多,地点分散,群众申请复议很不便捷。同时,一些行政复议机关不愿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使一些矛盾积压,问题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解决。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申请复议渠道,哈尔滨市政府建立了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新机制。2008年7月1日,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办法》,对该工作予以规范。《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行选择,既可以向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将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处理。同时,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全市的行政复议受理、办理工作进行监督,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由于此前哈尔滨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在松北区办公,与市区主要人口密集区的江南各区距离较远,给申请人带来一定的不便。经市政府批准,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选取交通便利的办公地点,便利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据悉,为了进一步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矛盾,哈尔滨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确定专人负责接受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须依法受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明确交待行政复议申请权和诉权。今后印制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直接加印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等,以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