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0月24日电 (记者梁冬) 为深化松花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黑龙江省日前实施了松花江流域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在这次为期百日的治污行动中,共有779家当地企业被依法查处,使环境违法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使松花江全流域“休养生息”,黑龙江省日前实施了旨在集中治理松花江流域排污企业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大案、要案给予严肃处理:黑龙江省环保和经济发展部门依法将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屡查屡犯,严重污染环境、造成生态破坏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哈尔滨市否决了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法律法规、向流域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的新上项目8个。
据统计,在此次行动中,黑龙江省共检查排污企业4461家,依法查处有环境问题企业779家,其中:停产治理企业105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企业72家,限期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企业103家,限期达标企业109家,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136家,取缔关闭饮用水源地排污口9个,对38家企业追缴排污费1016万元,对216家环境违法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对20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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