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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补发退休死亡人员养老金 每月6至15日办理手续
2008-11-11 08:54:0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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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1日讯 2007年和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时,部分退休人员死亡,没有领到养老金。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保局获悉,近日哈市社保部门已对这部分退休死亡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完毕,开始发放。

  此次补发的范围是,按照黑劳社[2007]62号文件调整养老金待遇,在2007年7月至8月死亡,并于2007年9月前办理死亡减员手续的退休人员;按照黑劳社[2008]1号文件调整养老金待遇,在2008年1月死亡,并于2008年2月前办理死亡减员手续的退休人员。

  退休死亡人员的家属或相关人员可于每月的6至15日,到哈市社保局三楼35号窗口办理领取登记手续。办理完手续,即可在当月25日后,到哈尔滨银行领取补发的养老金。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