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6日讯 25日,记者从城市供热和冬季清冰雪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冬除了采用燃煤供暖的供热保障对象七种人享受政府的供热补贴外,采用电热膜取暖的七种人,也同样被纳入政府供热保障对象,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补贴额度。
●100%享受热费补贴的有五种人
一、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三、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
四、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五、无工作单位和单位关停破产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革命军人
●两种人须个人承担热费的10%,其余90%由单位承担
一、市、区属国有关停破产企业离休人员
二、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据哈市供热办副主任刘成伟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供热保障对象住房使用面积标准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低于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热保补贴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供热保障对象属离休人员的,其热保补贴的房屋使用面积控制标准按哈房改组字【1994】第2号文件规定的职级面积控制标准执行,低于控制标准(含标准面积)的,热保补贴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超出标准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供热保障对象有2处以上住房的,仅对其本人在哈尔滨市区内居住的1处住房给予补贴。使用电热膜采暖的供热保障对象,热保补贴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年第45号)确定的价格核定(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
据悉,从1999年至今,哈市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3.2亿元用于对供热保障对象进行热费补贴,去年投入了6500万元,使5.6万户困难家庭享受到了供热保障。今年,热保资金投入将达到8500万元,其中不包括对民政定补优抚对象资金的投入。本供热期供热保障对象办理认定审批期限自11月5日起,12月30日止。呼兰区、阿城区可根据本区实际,另行制定供热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