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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2008-11-27 10:47:5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唐凤伟 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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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7日讯 26日,省委召开了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布了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孙永波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南英对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提出,今年11月至明年6月,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组织有关单位,统一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将重点清理六类积案,包括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其中,将优先执行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涉及“三农”、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建设工程款等涉及民生的案件。

  会议强调,要对每一件执行积案,在媒体上公告被执行人名单;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要适当运用强制申报财产、限制出境、通过媒体曝光等执行威慑措施,迫使其履行债务;对工作中遇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以及各种非法干预的,要依靠党委协调解决;对党政机关干部严重干预执行工作的,要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对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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