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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从源头防不正之风
2008-11-28 10:42:3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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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讯 解决好干部选任问题是提高各级班子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解决干部选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要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从源头和根本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绥化市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进行了理性的思考和实践,营造了良好的用人环境,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坚持以案施教,以案思训,以案明纪,是筑牢抵制用人不正之风思想防线的重要举措。我们感到,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权力观用人观,是抵御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措施。为此我们总结汲取大要案件教训,重点开展了“三项教育”。一是以案施教,深入开展法规教育。二是以案思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三是以案明纪,深入开展纪律教育。

  二、坚持机制选人,制度管人,实绩取人,是形成正确的干部任用导向的重要基础。只有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做到公开选人、公正用人、公平待人,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第一次实行了民主推荐提名制、差额推荐考察制、推荐干部责任制、推荐人考察人公开制、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和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署名推荐制,有效防止和杜绝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是建立干部工作新规范。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差额考察制度的意见》等17项制度规定,形成了选人用人新机制。二是探索干部选任新方法。三是实行定量考核新举措。针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实绩考察难把握的薄弱环节,对干部考察方式方法进行了全面改革。

  三、坚持重点监督,全程监督,综合监督,是防止用人上“两带”、“两失”问题的重要保障。我们感到,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才能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一是实行重点监督。我们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突出出来,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若干规定》,有效规范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从政行为。二是实行全程监督。制定了《绥化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三是实行综合监督。组建专门机构强化组织监督,加强干部监督队伍建设。

  四、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是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的重要步骤。一是严明责任,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严密程序,实行干部选用全程规范化管理。从市委班子自身做起,明确了任免干部必须履行的6个步骤及其具体程序。三是严格审计,防止干部在经济上“带病”上岗。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对象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办法、审计责任和结果利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有经济责任的371名领导干部先后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有5名拟提拔的处级后备干部因存在问题没有提拔使用。四是严肃纪律,认真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为重点,努力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极大地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形成了政明风清、劲足心齐、民富业兴的良好局面。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457.9亿元,增长11.5%;全口径财政收入27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2亿元,分别增长17.1%和18%;固定资产投资93.3亿元,增长2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8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81元,分别增长9.9%和9.3%。

  (作者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 胡世英)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