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哈市40万参保退休职工每人每月45元御寒津贴本月发放
2008-12-11 08:47: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孔繁龙 赵振宇
东北网12月11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为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发放御寒津贴,每人每月45元。据了解,哈尔滨市已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计,本月即可发放。
据了解,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一直在享受御寒津贴,城镇企业则由于当时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受能力有限,无力支付,所以在2000年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时,没有将御寒津贴列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内,改由企业视自身经济效益决定是否发放。
据悉,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御寒补贴的通知》中称,鉴于黑龙江省地处全国最北部,冬季气候寒冷、取暖期长的情况,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0月1日起,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5元御寒津贴,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据介绍,御寒津贴从今年10月1日起发放,不单限于黑龙江省的冬季取暖期,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个月均会得到该项津贴。目前,哈尔滨市已经统计完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数量,总计约为40万人。本月发放的御寒津贴,包含10月份、11月份和12月份应发放部分,今后将按月发放。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