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科技第一生产力中最活跃、最根本的要素。1992年7月15日,在实施“科技兴省”战略的大背景下,为了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以黑发[1992]13号文件颁布了《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文件共36条,简称“36条政策”。这些政策针对当时僵化的用人体制、机制,从解放和激活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角度,大胆改革,勇于创新,规定了许多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停薪留职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工作;在不侵犯本单位技术、经济权益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技术服务、开发和转让活动收入归己;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以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民办科技机构在银行货款、申报项目、评定科技成果等方面享受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的待遇;实行企业科技效益提成,用于奖励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设立“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效益奖”重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6条政策”是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在放活、激活科技人员方面一次全面、系统的突破,对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广大科技人员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