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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12-19 17:02: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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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程新文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永刚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东林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闫谦逊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徐志星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力军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姜春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广厚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武铁军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 涛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 立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知己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刘国安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王国新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永刚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弘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林洪泉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志强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潘秀丽、刘建华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林建华、周洪涛为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白伟江为九三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付廷彦为建三江农垦法院七星人民法庭庭长;

  杨丽杰为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

  侯金明为北安农垦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乔艳芳、赵云鹏、夏晓红、刘宏勋、赵 锐为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员;

  梁化海、邰永华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建国、关志涛为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素娟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艳梅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涂利辉为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庭长;

  金文杰为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张 程为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 云为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潘丽华为苇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敏静为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郑天贵为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陶全岐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庭长;

  王存国、戴岸杰、张春梅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白铁林为铁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大力为八面通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文波为东方红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景君、张淑娟为双丰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程培和、吴忠阳为朗乡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林建华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洪涛的红兴隆农垦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付廷彦的建三江农垦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侯金明的北安农垦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杨丽杰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于锡才的双丰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化海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邰永华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艳梅的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 程的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 云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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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