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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限收费实行 瓦盆窑收费站3天2000超载货车被罚
2009-01-05 15:05:0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崔秋涛 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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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过秤的大货车

  东北网1月5日讯自1月1日起,我省5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面实行“公路载货类机动车超限部分加收车辆通行费”。1月1日零时零2分,途经哈双高速公路的一辆“拉活鱼大货车”,因超载4吨,成为全省首例被加收通行费用的车辆。

  昨天上午,记者在哈双高速公路出城口的瓦盆窑收费站看到,该站已经提前开通11个通道口。专门设有电子地秤称重的交费口处,所有进入哈尔滨的车辆都要称秤,然后按自动显示屏显示的计重收费标准缴费后方能通过,整个过程只需1分钟。

  9时40分,一辆从河北廊坊开进哈尔滨的运香蕉三轴大货车,码着高高的货箱,颤巍巍地驶入收费口,称重后,显示量为29.2吨,而该车限载量为30吨,车辆没有被加收费用,自由通过。随后,一辆从大庆方向驶来的五轴大货车超载30%,该车的吨位类型、超限吨数、正常金额、超限金额与合计金额,当场被核算出来,呈现在电子显示屏上。车主在交纳了正常通行费202元后,还被加收了180元的超限通行费。车主拿着票子,后悔不已。

  据了解,哈双瓦盆窑收费站自实行公路载货类机动车超限部分加收车辆通行费后,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加收规定执行,其中“对超限0至30%(含30%)以内的车辆,只按0.09元/吨公里加收,不再同时进行行政处罚;对超限30%至100%(含100%)的车辆,计重费率按照基价0.09元/吨公里的3倍线形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

  截至1月3日,该站对超限超载的2000余台大货车,加收了通行费用。据该站副站长张冬华介绍,这些被加收的对象多为运输零担、杂货、鲜活产品的货车。部分车主在新规执行后,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按车辆限载数额配载货物。

  据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过去我省超限运输车辆占通行货车总量的30%以上,尤其京哈高速(拉林河站)主干线上超限车辆更是高达72%。目前全国有19个省份实施了计重收费。新政实施后,可以有效控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带来的损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