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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小学班额不超45人
2009-02-02 13:28: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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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日讯 (记者 朱丹钰) 哈尔滨市教育部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09年开始,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工作,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结构布局的基本合理。

  据了解,本次网点布局调整的范围包括十县(市)除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所有学校,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所有学校,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的所有郊区学校。按照“减少数量、增加容量、提高质量、形成适度规模”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坚持集中办学的原则。按照乡镇区域内学龄人口数量,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一般较小乡镇集中办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较大乡镇集中办一所乡镇中心小学和一所乡镇初中学校。按照省定标准,规划调整后小学五年制学校在校生超过1350人、小学六年制学校和初中学校在校生超过1600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学校或设立分校区。坚持适度规模的原则。小学五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5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超过30个教学班;小学六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6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超过36个教学班;初中学校一般应达到18个教学班,最高不超过32个教学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区的,每校区不多于18个教学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9个教学班,最多不超过36个教学班。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坚持先调整后撤并的原则。每个乡镇设立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一所乡镇中心校和一所乡镇初中学校,本乡镇内其他学校均作为乡镇中心学校的办学网点。按照这一原则,首先对学校规划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对于具备撤并条件的,直接并入乡镇中心学校;对于不具备撤并条件的,暂时应保留办学网点,待具备条件时再进行实质性撤并。

  此次网点布局调整共分为四个阶段,规划启动阶段(2009年1月—4月):制定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规划,筹备召开启动会议,全面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工作;理顺过渡阶段(2009年5月—7月):完成乡镇中心学校和网点学校的体制理顺和过渡工作,改善乡镇中心学校办学条件,配齐配强乡镇中心学校的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网点撤并阶段(2009年8月—2010年9月):按照学校网点布局调整规划,对部分具备撤并条件的办学网点进行合理撤并,形成以乡镇中心学校为主导、办学网点为补充的学校布局;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0月—12月):市教育局按照各区、县(市)网点布局调整规划逐一验收,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