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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最大制售淫秽物品案宣判 制黄贩黄主犯获刑18年
2009-02-09 09:41: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贾晋璇 安莉 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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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9日讯 6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对“5·24”特大制作贩卖淫秽物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洪志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据了解,该案是我省以及东北地区近年来破获惩办的最大一起制作、贩卖淫秽物品案。 

  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间,杨洪志为牟取非法利益,委托被告人王某、石某非法成立了印刷厂,印刷淫秽书刊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杨洪志负责提供书刊底稿、纸张,受王某、石某的雇佣,马某等人共印制淫秽书刊30万余册,违禁出版物3万余册。除案发后扣押的3000余册淫秽书刊和部分违禁出版物外,其余书刊均被哈尔滨、沈阳、长春等地的个体书刊经销商销售。在此期间,徐某等人分别从杨洪志处购得淫秽书刊,并在各自书刊经营处销售,获取非法利益。2008年2月,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在检查出版物市场时,依法收缴了部分非法出版物。2008年5月,公安人员根据群众的检举侦破此案,陆续将杨某等人抓获。

  王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14万元。

责任编辑:王凌霞